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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導主任 - 校務公布欄 | 2011-10-24 | 點閱數: 952

一、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該法)已於98年6月10日公佈施行,為應旨揭選舉將屆,除貫徹該法之規定,請就下列事項加強宣導:

  • (一)第13任總統大選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經正式啟動,市民們都希望這是一場正面、公平、的選舉,所以市府團隊應秉持行政中立,絕不利用行政資源做任何偏頗的支持,給市民營造最乾淨的選風。
  • (二)選舉期間,公務員應保持行政中立、依法行政,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期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警察及政風人員,下班期間也不應參與任何與選舉有關的活動,讓行政中立可以落實,執法可以公正,營造公義公平的社會。
  • (三)校長具有公務員身分,校長要廉能也要遵守行政中立,讓校園清淨,讓校園是提供孩子快樂學習的唯一空間。
  • (四)候選人如有需要,請警察局協助派員維護安全與秩序,市府員工應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保持行政中立並應於辦公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以符依法行政之原則。
  • (五)採購人員應提升本身專業能力,除不可收賄、圖利廠商,也不可迴避法律或迂迴解釋法律,應嚴守行政中立與利益迴避原則,以達防弊效果,且服務應持同理心,了解市民感受,給市民最好的服務。
  • (六)用人唯才嚴守行政中立、廉潔自持、杜絕關說、撙節公帑;不參加無謂應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