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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幼兒園 - 附設幼兒園專區 | 2024-02-01 | 點閱數: 174

一、依據:臺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自理等事宜。
三、用人單位:臺南市岸內國小附設幼兒園
四、徵才職務:特教鐘點助理員1名。
五、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有志工媽媽或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在特殊教育   

    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助理員:支援幼兒園生週一至週五每天2小時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七、任用期間:預計113年2月22日至113年06月28日止。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一)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83元計,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二)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及離退金項目。
(三)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

    進修活動。
九、報名日期與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

 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anes.tn.edu.tw/index.php)公告,不另修正本簡

 章。

 第一次報名:113 年 02月 02日-113年02月06日中午12:00止。逾時不受理。

 第二次報名:113 年 02月 07日-113年02月16日中午12:00止。逾時不受理。

 (113/2/8-113/2/14春節期間不受理)

 第三次報名:113 年 02 月17日-113年02月20日中午12:00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僅限書面報名,請將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之正本
影印本、自傳等文件寄至ting135642@gmail.com或親送、郵寄方式寄達本校辦公室,證件正本檢查後發還。

(送件資料恕不寄還,寄送後請電話聯繫是否收到)。
(三)報名地點:本校辦公室(地址:臺南市鹽水區岸內里新岸內96號,電話:06-6520651)
(四)聯絡人:幼兒園園主任
十、遴選方式:

(一)報名時即進行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通過資料審核者,才可參加面試。

(二)

第一次遴選: 113 年 02月 07日(三)下午13:40在岸內國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10-15分鐘。

第二次遴選: 113 年 02月 17日(六)下午13:40在岸內國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10-15分鐘。

第三次遴選: 113 年 02月 21日(三)下午13:40在岸內國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10-15分鐘。
十一、錄取方式:
      擇優錄取1名,並擇優錄取備取1名。
      錄取名單於遴選結束後當日下午16: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十二、報到事項:
      錄取人員親自於下述日期至本校辦理契約簽訂,未完成簽訂者,由依名次順序遞補。

第一次報到: 113 年 02月 15日(四)上午10:00。

第二次報到: 113 年 02月 19日(一)上午7:30。

第三次報到: 113 年 02月 22日(四)上午7:30
十三、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

     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十三、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其餘內容以附件簡章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