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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校務公布欄 | 2023-08-02 | 點閱數: 650

壹、依據:

一、、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級中等以教師選業等有關規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31日公告編號220838。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 普通班一般類科長期代理教師

、代理職缺:懸缺2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四、聘期:依實際起聘日期-113/07/31  (全年聘期,非全年聘期者依實際缺額情形聘任)

五、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6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7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8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2年8月2日(星期三)至112年8月7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an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第3次、第4次、

           5招考(依此類推),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1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2日(星期三)至112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5日(星期二) 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8日(星期五) 下午1時~112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第7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22日(星期二) 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8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24日(星期四) 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導處(得採線上報名~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電話:06_6524651#1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五)教學檔案或證照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第2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第3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第4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第5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第6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請於下午13時0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7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第8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請於上午8時0分至教導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中廊、專科教室(由學校配置引導)。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三年級國語、數學,版本單元自選,請附教案(自備教材、教具),報到時進行抽籤決定國語或數學試教。

(二)時間:每人15分鐘。(第14分鐘響鈴1次,第15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每人15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請檢附自傳履歷、教學檔案或證照(如全民英檢中級等證照)、服務證明等資料

四、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試教成績較高者錄取,若皆同分由本校甄選委員會決定。

其餘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