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府民戶字第1000356796號 公文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第19次市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危機,根本解決辦法係建立「人 人相愛」及「幸福家庭」的社會。為倡導幸福家庭價值, 打造幸福大台南,爰由本府率先訂定每年8月第2個星期日 為「幸福家庭日」,將幸福家庭的價值與文化推展至全市 、全國,奠定大台南幸福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