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 112年 8 月 1 日需換聘約(即聘期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尚未除役之男性正式教師,至遲於 112 年 7 月 31 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原聘書、退伍令、畢業證書、任教一年證明、教師證、新學年度課表等)向本校人事室申請辦理緩召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