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 普通班一般類科長期代理教師(三年級班級導師)
二、代理職缺:懸缺1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到職日~112/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貳、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1年9月23日(星期五)至111年9月28日(星期三)
參、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甄試日期 |
111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時10分(請於上午8時0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2次甄試日期 |
1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8時10分(請於上午8時0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3次甄試日期 |
111年10月3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4次甄試日期 |
111年10月4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5次甄試日期 |
111年10月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6次甄試日期 |
111年10月6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7次甄試日期 |
111年10月7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二、地點:請先至辦公室報到,甄選地點於本校專科教室(由學校配置引導)。
肆、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三年級上學期國語或數學,單元自選,報到時抽試教科目,國語版本:康軒,數學版本:南一。(教材自備、教案請準備一式三份,教案以簡案書寫,呈現教學流程和評量方式即可)
(二)時間:每人15分鐘。(第14分鐘響鈴1次,第15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每人10-15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請檢附自傳履歷、教學檔案或證照(如全民英檢中級等證照)資料,一式三份。一份學校留存,兩份歸還。
四、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定。
其餘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