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擴大旅遊多樣性,使習慣自由行的公務人員,可 直接向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及交通運輸業選購自 行住宿及旅遊商品,將上開業別自106年3月1日起均納入 國民旅遊卡觀光旅遊額度之補助範圍;106年1月至2月份已 先刷卡消費旅宿業、觀光遊樂業、交通運輸業及旅行業之 非觀光旅遊商品者,仍應依行政院院105年12月29日修正 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 施」第5點規定辦理。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