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環保局100年8月30日環廢字第1000071893號函辦理。
二、參賽對象及組別:
(一)臺南市各國中小學校依學生年級及美術班區分為以下四組:
1.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美術班組(五、六年級)
2.國中普通班組、美術班組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星期一)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四、獎勵方式:(比賽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第一名:各組錄取1名,每名頒發獎金2,5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得核予嘉獎貳次。
(二)第二名:各組錄取2名,每名頒發獎金1,5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得核予嘉獎壹次。
(三)第三名:各組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得核予嘉獎壹次。
(四)佳作:各組取佳作5名,每名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核予 獎狀乙張。
五、檢附比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