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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布欄 | 2021-01-14 | 點閱數: 400

主旨:檢送「110年度學校如何面對不適任教師問題之調查輔導實務研習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教師法業於109年6月30日修正施行,相關涉及教師工作權之審議程序皆有重大修正,為協助學校相關人員審議處理教師疑有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情形,落實案件審議及兼顧程序與法制觀念,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旨揭研習共計辦理2場次(溪南、溪北區各辦理1場),1場次2天,每1場次各以60名為限,請參加人員擇1場次參加,並核予公假派代。
(二)時間:
1、110年1月26-27日(星期二-三)假本市市立金城國中三樓階梯教室辦理。
2、110年1月28-29日(星期四-五)假本市市立麻豆國中弘道樓四樓視聽教室辦理。
(三)參加對象:校長、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或人事主任。
(四)報名方式:請於110年1月20日(星期三)前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完成報名,研習代碼詳如旨揭研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