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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布欄 | 2019-10-22 | 點閱數: 435

(一)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教師):尚未參與過三類人才培訓課程或取得認證者。
(二)3年內之初任教師:務必至少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體研習課程。
(三)本市國教輔導團:請各團掌握團員認證狀況,並規劃於2年內至少完成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體研習課程。
(四)長期代理(課)教師:請學校鼓勵至少完成初階回饋人員研習課程。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系統報名,各場次如未達基本人數即取消開課,並於研習日三天前公告周知。
(一)初階研習:每場次為1天研習,報名人數20人以上開課,上限60人。
(二)進階研習:每場次需報名完整2天研習,報名人數20人以上開課,上限60人。
(三)教學輔導教師研習:每場次需報名完整4天研習,報名人數15人以上開課,上限40人。
六、參加本研習人員核與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學習護照登錄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