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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人事主任 - 人事訊息 | 2019-03-20 | 點閱數: 363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18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80304363號函辦理

說明:
一、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1,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
(二)108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108年4月12日止 (逾期不受理)。

二、本市108年第1次市內介聘作業,配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3條及第5條規定,新增「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教師之介聘」。
三、檢附「本市108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實驗教育學校教師介聘期程須知」、「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積分審查委託書」、「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轉任相關注意事項」供參。

 

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

介聘作業期程須知

積分審查委託書

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

互調多角調聘任同意書

原校教師轉任作業注意事項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 最新版 下載

107積分審查原則 (僅供參考)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