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鹽水區岸內國小附設幼兒園
111學年度一般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 類 別:一般代課教師
二、 代理職缺:代理本校幼兒園教師申請婚假期間職缺
三、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 聘期:112/06/07-112/06/21 (按日計薪,例假日不支薪)。
五、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報名資格
一、 基本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 資格條件:(由各校園本權責決定是否招考次一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
第1次 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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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0 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 具有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0 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1 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次一順位之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公告。
第1次報名時間 |
112年4月22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26日(星期三) 每天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報名時間 |
112年4月28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29日(星期六) 每天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
第3次報名時間 |
112年5月2日(星期二)至112年5月3日(星期三) 每天上午9時~12時、下午時~4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
二、 地點及聯絡電話:幼兒園,電話06-6520651,欲送件報名前請先電話聯繫。
三、 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 1 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教學檔案資料 1 份(A4 大小 5 頁以內)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具教師資格者請檢附合格教師證
(六)具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七)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欲送件報名前請先電話聯繫,電話06-6520651。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甄選日期 |
112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請於下午1時30分前至幼兒園教室報到) |
第2次甄選日期 |
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2時00分 (請於下午1時30分前至幼兒園教室報到) |
第3次甄選日期 |
112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請於下午1時30分前至幼兒園教室報到) |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 範圍:自訂(自備教材、教具)
(二) 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 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 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園)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一、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時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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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5月1日(星期一) 下午4時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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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5月4日(星期四) 下午4時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二、成績複查:
(一) 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甄選成績複查 |
112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 |
第2次甄選成績複查 |
112年5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 |
第3次甄選成績複查 |
112年5月5日(星期五) 上午10時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