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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布欄 | 2017-12-19 | 點閱數: 531

檢送本市107學年度各類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各乙份,請加強宣導,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並請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協助辦理鑑定相關之觀察推薦報名及安置作業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1061218南市教特(二)字第1061311800號函核定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1月18日(星期四)至1月24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3月10日(星期六)。

   (二)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1月18日(星期四)至1月24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3月10、11日(星期六、日)。

   (三)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1月18日(星期四)至1月24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3月10日(星期六)。

   (四)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3月5日(星期一)至3月9日(星期五)止,初選日期為4月14日(星期六)。

   (五)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07年3月19日(星期一)至3月23日(星期五)止,鑑定日期為4月15日(星期日)。

   (六)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07年4月16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四)止,鑑定日期為5月26日(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乙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文件下載」區之「107學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各類資優(含提早入學)學生鑑定安置計畫」下載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423&mp=20&idPath=416_423)。

 四、請各校公告週知並加強宣導,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維護考生權益。並請各校協助辦理所屬學生觀察推薦報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