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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布欄 | 2017-06-03 | 點閱數: 465

函轉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學習客語,請各機關(構)踴躍開設客語認證研習班並轉知所屬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會106年5月31日客會文字第10600078671號函辦理。
二、「106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將於106年9月2日、9月10日舉行,即日起至7月10日止受理報名;「106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將於11月18日辦理。
三、貴單位及所屬相關人員報考客語認證,可依該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認證相關研習班,該會將針對開班相關講師鐘點費酌予補助,每班以36節為原則,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每節以新臺幣800元整為上限。申請時須列報學員名冊(每班15人以上),核銷時並檢附學員參加客語認證之准考證影本供查核。
四、另據該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規定,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嘉獎1次、中級認證嘉獎2次、中高級認證記功1次。請貴單位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參與認證,並協助公告考試相關訊息及於貴單位網站連結該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廣為宣傳。